招标公告
海林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监理
招标编号:************************
本招标项目 海林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由 牡丹江市农业农村局 以 牡农局函〔****〕2号文件进行批复。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 省级匹配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海林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监理
2.2 建设地点:长汀镇哈达村、*丈村、海林镇石河村;
2.3 建设规模:灌溉与排水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2.4 建设工期: **天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 监理服务期限:***日历天(含保修期1年),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2.6 服务内容:补充设计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全部工作;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省市及地方现行的合格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工程监理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元。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须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近3个月(****年**月-****年**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明。监理人员应当保守执(从)业秘密,并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提供承诺);
3.3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应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及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与工程安全相关的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监理员1人,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在监理过程中,如配备人员数量无法满足要求,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监理人员;
3.4 近*年内(****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由于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如参加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次招标文件,下载*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7.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有需求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
招 标 人:***********
地 址:黑龙江省海林市子荣街***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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