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信息 第1次候选人公示
来安县美丽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来安县半塔镇罗庄村和美乡村公共服务中心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来安县美丽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来安县半塔镇罗庄村和美乡村公共服务中心工程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滁州市丰乐大道****号皖东国际车城A区写字楼**栋3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 *********** | ||
***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
第*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报价(元) | 大写:************元*角*分 小写:*******.** 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注册)编号 | 皖************ | ||
工期(日历天) | ***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第*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报价(元) | 大写:************元整 小写:*******.** 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欧* |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注册)编号 | 皖************ | ||
工期(日历天) | ***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第*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 |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报价(元) | 大写:************元*角*分 小写:*******.** 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技术负责人 | 吕丙文 |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注册)编号 | 皖************ | ||
工期(日历天) | ***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投标人业绩 | / | ||
项目负责人等业绩 | / |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年**月5日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根据滁公管综〔****〕** 号《关于进*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文件指导标准收费,以最高限价为基数计算。 | ||
招标代理费 | 代理费*****.**元;专家评审费****.** 元;论证费 无;其他费用 无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下午2:**-5:**)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地址:滁州市丰乐大道****号皖东国际车城A区写字楼**栋3楼,联系人:***,联系电话:***********。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至来安县发改委(公管局)监督股,地址: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5楼,联系人:孙刚,联系电话:****-*******。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1、评标情况*览表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年**月**日
办理流程公开
提交申请
**********
业务提交
****/**/** **:**:**
0天5小时**分**秒
服务系统
通过
****/**/** **:**:**
0天0小时2分**秒
0天5小时**分**秒
0天0小时2分**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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