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讷发改审批(****)***号批复,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政府*般性债券。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龙河镇龙河村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项目-工艺管道及设备(暂估价)采购
2.2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采购内容:人工格栅、调节池提升泵、*体化设备主体、厌氧池填料、缺氧池填料、好氧池填料、缺氧池曝气系统、好氧池曝气系统、***膜、曝气风机、硝化液回流泵、污泥回流泵、污泥排泥泵、自吸泵、反洗泵、浮球液位计、*** 控制柜、膜在线清洗系统、除磷加药系统、过流式紫外线消毒、预埋件、潜水搅拌器及安装调试。
2.3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个日历日内完成*次深化设计并经招标人及使用方审核通过。自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后**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并保证所投设备可以正常运行使用。
2.4本次招标划分标段,不划分。
2.5招标控制价:*******.**元。
2.6招标范围:采购工艺管道和设备(包括人工格栅、浮球液位控制、调节池提升泵、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自吸泵、反洗泵、***控制柜、消毒设备、膜在线清洗系统、除磷加药系统等)及安装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接受*家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如为代理商需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产品经销协议。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如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消费名单的;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名单的;近3年(指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前*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日)因串通投标被行政处罚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指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前*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日)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串通投标、行贿犯罪记录,如有串通投标、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时**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6.3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号楼)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 ***
招标人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安智小区**号楼6单元***号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9号8楼B座
电 话:****-********
**.招标投标活动交易监管单位
***********
地址:讷河市中心大街**号
电话:****-*******
**. 受理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
监督单位:***********
电 话:****-*******
**.2 线上投诉渠道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3 线下投诉渠道
**.3.1***********
地 址:讷河市中心大街**号
电话:****-*******
邮箱:*****@***.***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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