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国街道文化路**号小区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建设的昌国街道文化路**号小区改造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于 ****年9月**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海区分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招标控制价:*******元
第*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洪权,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
第*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杨洪,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
第*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林贤文,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
评标纪要:
在资格审查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发现:
1)舟山欣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同纬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均为****年9月**日,而根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3.5资格审查资料9款要求投标应核查并提供“发布日期为****年9月9日(周*)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2)浙江联强建设有限公司未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证明。评标委员会要求对以上3家单位进行询标,根据各投标单位的询标回复,进行讨论,并达成*致意见:上述3家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1否决投标的情形第1条第(1)款第⑤点,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 **** 年9月**日始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异议)应当符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招标人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陈萍,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定海区住建局,联系电话:****-*******
区政务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联系电话:****-*******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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