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康高铁建设毁损旬阳市地方道路还建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26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西康高铁建设毁损旬阳市地方道路还建方案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康高铁建设毁损旬阳市地方道路还建方案编制):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还建方案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天 (具体项目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康高铁建设毁损旬阳市地方道路还建方案编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号);
(4)《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号;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号);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号);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康高铁建设毁损旬阳市地方道路还建方案编制)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企业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信用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被监督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述材料及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 “信用服务”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 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自述材料与实际不符,将按不合格处理,取消投标资格;
6.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承诺书;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年或****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自****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9.税收缴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自****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本项目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2024年09月11日 至 2024年09月1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26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
时间: 2024年09月26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投标人使用捆绑**证书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2.网上投标成功后,投标单位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流程;3.下载文件:投标人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下载招标文件;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6.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或未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的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如无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7.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启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启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对待。
名称:********
地址:旬阳市旬阳大道**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长兴天元郡6#1单元**-1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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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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