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弘兴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的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光伏新能源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弘兴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项目位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通达大道、西至美*加项目用地、南至金鸡湖路、北至余姚路。
1.2 工程规模:
占地面积约***亩,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总投资约3.***元。
1.3 设计周期:**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设计方案经审批通过后付合同价款的**%,主体施工图设计完成且通过审查并交付给发包人后付至合同价款的**%,附属配套及景观设计施工图审查合格并交付给发包人后付至合同价款的**%,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付至合同价款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且产权证办理完成后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弘兴食品产业园建设项目主体(建筑、结构、基坑支护、人防工程、给排水、暖通、消防、电梯、空调通风系统设计、外立面、幕墙、雨蓬等)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室外附属(道路、室外雨污管网、室外消防、景观、亮化、绿化、交通标志标线、管线综合)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技术指导配合、验收等全过程服务。原宿舍楼外立面改造的施工图设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4.2.1资格要求:具备*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2.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4.2.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2.2.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4.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4.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4.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4.5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4.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5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年7月**日 **:**至****年8月2日 **:**;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锁。 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 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8月9日 09:30;
6.2 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次招标公告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限额以下项目交易电子信息系统上发布。
2、投标人必须使用**浏览器(非****浏览器的**模式)进入开标大厅参与投标文件解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地 址: | 国家白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地 址: | 宿迁市洪泽湖路府苑小区B座**号5楼 |
联 系 人: | ** | 联 系 人: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邮 编: | ****** | 邮 编: | ****** |
E-****: | / | E-****: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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